根据《陕西科技大学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》的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我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
1、评选范围:2016届全日制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。
2、名额分配:优秀毕业生按照毕业生人数的5%评选,优秀学生干部按照毕业生人数的1%评选,具体名额分配为:
序号 |
专业 |
总人数 |
优秀毕业生(5%) |
优秀学生干部(1%) |
1 |
信息与计算科学 |
88 |
4 |
全院3名。 学生自行申请,各专业推荐排序,学院综合评审推荐。 |
2 |
数学与应用数学 |
72 |
3 |
3 |
应用物理学 |
54 |
3 |
4 |
英语 |
112 |
6 |
5 |
研究生 |
4 |
1(暂定) |
二、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
1、学生申请。截至2016年5月8日前,符合参评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,包括:申请书(手写、打印均可),获奖证书复印件(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除外)及相关支撑材料等。
2、专业推荐。各专业成立评议小组,(评议小组要包括班委和普通学生两部分,其中数学、物理专业每班2名班委,2名学生;信息、英语专业每班2名班委,1名学生)。评议小组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严格按照学校的评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考评和民主评议,于5月10日前向学院报送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顺序表,报加春阳老师处(纸质版送至八公寓辅导员工作站,电子版发至:244857370@qq.com);
3、学院评审。学院在5月12日前对各专业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和评议审核,将推荐结果在学院网页上公示4天(5月13-16日)。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。
三、评选标准及相关要求
详见附件《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通知》
联系人:加春阳 联系电话:86132715
文理学院
2016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