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学学院、文理学院全体同学:
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按照我校《关于评审2020-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》(学生处〔2021〕01号)的具体要求,在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基础上,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、评审小组研究,我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初拟名单已经产生,现决定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3日,具体如下:
序号 |
姓名 |
班级 |
学号 |
1 |
闫宇静 |
数学181 |
201811010313 |
2 |
张玲春 |
信息193 |
201911010314 |
若有异议,请于2021年9月23日下午17:00前反映到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理科楼436),联系电话029-86168709。
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文理学院
2021年9月16日